2025新北市技能競賽
- 指導單位:新北市政府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
- 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勞工局、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
- 競賽目的: 為能發揚技能價值觀念,推廣職業技能訓練,藉由競賽的方式提供參賽者相互交流的平台,促進技能提升及產業發展。透過熱門的蛋糕創意裝飾、藝術麵包及咖啡拉花做為競賽標的,鼓勵青年學子及相關從業人員參與,吸引大眾的目光及興趣,並藉此向社會大眾宣導及展現技職教育與職業訓練的價值。期能將參賽者視野及技能提升至國際水準,達到產學合作、業界交流促進烘焙及咖啡產業的發展。
- 競賽時間:
2025年4月26日 (星期六)
- 競賽地點:新北市三重區綜合體育館(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2號)
競賽組別/名額:
備註:每項目名額將會依照實際報名人數略有調整之,實際參賽人數,請依大會現場公告為主。
參賽資格:
- 社會組:年滿15歲,需出示身分證。
- 學生高中(職)組:限目前就讀高中、高職之在校學生,需出示學生證及身分證。
- 學生大專組:限目前就讀大專院校(含專四、專五)之在校學生,需出示學生證及身分證。
報名規定:
- 免費參賽。
- 材料補助費: 翻糖蛋糕(靜態及動態)及藝術麵包,每組補助3,000元。奶油蛋糕創意裝飾競賽,每組補助2,000元。若2項皆參加則補助金為累計,咖啡拉花競賽組無補助材料費。
- 報名方式:採線上預約報名,當日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- 或請掃描QR Code>>
- 開放報名時間 2025年 2 月 13日(12:30)。
-
報名截止日為
2025年 3 月 17 日(星期一),依大會官網公告,額滿為止。
- 有關競賽相關問題,請逕洽新北技能競賽活動小組(電話:02-29230887) 亦或是來信: uk.md168info@gmail.com 詢問。
報名簡章
競賽項目與規則:
A.翻糖蛋糕技能競賽
:
一、 靜態展示組:
- 以個人賽靜態模式進行。
- 作品規格:寬45cm X 長45cm以內,高度不得低於60cm,不得高於120cm,高度不含壓克力底座,若超過指定規格,則僅作展示,不予以計分。
- 展示區提供60cm X 90cm之桌面予靜態賽事參賽者展示作品。
- 蛋糕內部可以保麗龍材料替代(得事先裁切帶入會場),其餘裝飾部份,除支架、鐵絲外,皆必須是可食用的(黏著劑也需為可食用),若不符合規定,評審有權予以扣分。
- 參賽者可依個人考量,放置透明展示箱,底座及壓克力罩請自行準備。但展示箱必須是可拆開的,不可密封,評審可視狀況需將展示箱拆開審視。
- 競賽日上午9:00前報到,並於10:00前完成展台布置及作品主題標示,擺飾完成後於現場展示,若未準時完成布置,視同棄權。
二、 動態競賽組:
- 為動態現場競賽,每組限1人參加,作品需由個人獨立完成。
- 競賽時間120分鐘。
- 作品大小:蛋糕體形狀不限,長和寬(或直徑)不得小於20cm,高度不得低於35cm,若不符合規定規格,則僅作展示,不予以計分。
- 大會提供 60cm x 90cm 之桌面進行競賽與展示。
- 蛋糕內部可以保麗龍材料替代,可事先裁切完成帶入會場,但不可先有刷色、噴色或其他半成品於披覆體外完成,其餘裝飾部份,除支架、鐵絲外(不得外露),皆必須是可食用的(黏著劑也需為可食用),比賽作品的糖團可提前染色,但不得提早披覆於蛋糕上,若不符合規定,評審有權予以扣分。
- 蛋糕外觀材質須為翻糖,材料自備(作品請以翻糖、塑糖、蕾絲糖、甘佩斯、糖霜、糖珠、糯米紙、米紙、威化紙、愛速糖等為材料),可事先調色完畢,其餘皆須於現場製作,蛋糕體不得提早披覆,不得製作成半成品,且所有半成品不得攜入,違著不予以計分。
- 現場一切製作蛋糕等相關器具,請選手自行準備。
- 參賽者須穿著整齊、乾淨之廚師衣帽制服(須自備)。
- 選手可依個人考量,放置透明展示箱,底座及壓克力罩請自行準備。但展示箱必須是可拆開的,不可密封,評審可視狀況需將展示箱拆開審視。
B.奶油蛋糕創意裝飾技能競賽:
- 以個人賽動態模式進行,作品需由個人獨立完成。
- 競賽時間60分鐘。
- 製作8吋單層蛋糕(雙層以上不予計分)
- 請以海綿蛋糕為基體,可不需夾餡,現場使用奶油(鮮奶油或奶油霜)抹面覆蓋,奶油(鮮奶油或奶油霜)裝飾不得少於70%,可以用巧克力、水果...裝飾(皆為可食用性),可使用免調溫巧克力,蛋糕最後呈現在金色蛋糕圓底盤上(請自行準備)。
- 蛋糕體、奶油(鮮奶油或奶油霜、動物性及植物性奶油皆可)及相關裝飾食材染料,請自行準備,須皆為可食用。參賽者可依個人狀況事先準備打好之奶油,而鮮奶油或奶油霜之染色、所有裝飾用配件皆須現場製作,不可使用半成品。
- 大會提供 60cm X 90cm 之桌面進行競賽與展示。
- 參賽者須穿著整齊、乾淨之廚師衣帽制服(須自備)。
- 交件方式:參賽者必須在競賽時間內完成作品,並移出轉台放置於紙盤、托盤等展示,可自行設計作品主題介紹立牌等展台布置,以利評分,未準時完成布置,評審有權予以扣分。
- 現場所使用的抹刀、轉台、圓底盤...等一切製作蛋糕等相關器具,請參賽者自行準備。
- 第一聲「哨」聲,表示競賽開始,現場不定時報時提醒參賽者提示結束時間;第二聲「哨」聲,表示競賽結束,所有製作動作必須立刻停止,並立即清理競賽現場和撤出參賽者自備之所有用品。
- 為保持評選過程中公正性,評審有權以手觸碰作品,微破壞或手捏作品以作為評選方式之一。
- 參賽之作品,若經主辦單位判斷嚴重不符合規定者,或明顯採用現成蛋糕,將不予展示,並取消該參賽者之補助金。
C.藝術麵包技能競賽:
- 以個人靜態模式進行。
- 尺寸高度不得低於60cm以下,長x寬90cm以內。
- 藝術麵包材料必須是可食用的(任何非食用材料、黏著劑、色料等,皆不能使用);禁止使用糖霜(糖與蛋白的混和物);可使用支架。
- 藝術麵包色彩以麵包應有的顏色為主,可運用技巧或食材(可可粉、咖啡液、堅果穀物等)來進行麵糰顏色之層次變化,若不符合規定,評審有權予以扣分。
- 參賽者可依個人考量,放置透明展示箱,底座及壓克力罩請自行準備。但展示箱必須是可拆開的,不可密封,評審可視狀況需將展示箱拆開審視。
- 競賽日上午9:00前報到,並於10:00前完成展台布置及作品主題標示,擺飾完成後於現場展示,若未準時完成布置,視同棄權。
D.咖啡拉花技能競賽:
- 競賽時間:高中(職)組 3分鐘、大專組3分鐘、社會組3分鐘。
- 製作一杯拉花拿鐵(以傾注成型方式完成),若參賽者使用傾注成型之外的技巧,則喪失競賽格。
- 參賽者在競賽時間內,可自行斟酌製作多杯飲品,但必須選擇僅一杯成品放置於大會規定的評分位置。
- 準備時間:1分鐘。(測試磨豆機、咖啡機及蒸氣大小等,不得試萃濃縮咖啡)
- 參賽者必須使用大會提供的設備,不允許自備機器設備及調整或重新設定大會所提供的機器設備,否則不予計分。
- 開放參賽者可自備拿鐵杯,使用自己習慣的拿鐵杯,做出更多拉花圖樣。
(拿鐵杯限300ml,亦可以使用大會提供之拿鐵杯)
- 大會提供的設備,如下所列:
(1)義式咖啡機 (指定使用「LA MARZOCCO GB5半自動咖啡機」)
(2)義式磨豆機 (指定使用「SANREMO SR64定量磨豆機」)
(3)填壓器
(4)粉渣盒
(5)咖啡豆(指定使用-開元食品「璞珞珈琲/經典杏仁黑可可」)
(6)全脂鮮奶 (指定使用-開元食品「戀職人鮮奶」)
(7)拿鐵杯 (使用Loveramics 300ml)
(8)送呈咖啡用托盤
(9)清潔工具 (桌面、磨豆機刷具等)
(10)乾淨抹布 (練習與競賽用)
(11)垃圾桶
- 參賽者可自備項目:拉花鋼杯、盎司杯、磅秤等個人所需的特殊器皿(此清單僅供參考,請自行斟酌)。
- 本賽事共有五位評審,每位評審共有5票,針對「整體視覺感受」、「困難性與達成度」、「成分元素間之對比度」進行投票。
- 由現場工作人員計時,第一次按鈴一聲,表示競賽開始;第二次按鈴聲二聲,表示競賽結束,競賽結束前1分鐘,由現場工作人員報時提醒。
- 交杯方式:競賽時間結束前參賽者需自行將完成之作品置於評分台上,逾時將不予評分(大會有提供托盤,但可視個人習慣進行交杯,不使用托盤)。放置完成後即可進行清理競賽現場和撤出參賽者自備之用品。
- 參賽者需注意清潔衛生(例如:擦食具為白色布、擦咖啡機把手為咖啡色布、擦桌面為其他顏色布,不可交叉使用),如有不當使用,則於總分扣2分。
- 參賽者須穿著廚師圍裙及整齊、乾淨之服裝(自備)。
- 參賽者不需準備音樂或對評審/觀眾做詳盡的口語解說。
統一規則事項(重要)
- 參賽者應於指定時間內報到,進行賽前準備及競賽材料檢查,並持大會所發的參賽者識別證進出會場。超過規定報到時間15分鐘,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- 展示之參賽作品及作品主題介紹立牌,請勿使用任何顯示其學校名稱、個人姓名、特徵或品牌資訊之裝飾,以確保評審在評選過程中的公正性,違者將視為無效作品。
-
參賽者於賽前就競賽位置,聆聽評審說明競賽注意事項。
- 參賽者不得穿涼鞋、拖鞋,並須配戴參賽證進場,未配掛參賽證者者禁止進入參賽者休息室,非競賽用器具,請放置於參賽者休息室,勿帶入競賽區。
- 競賽時禁帶手錶、飾物及化妝、塗抹指甲油;不准吸煙及嚼檳榔且不得使用行動電話。
- 如需使用電源,請於報名表中勾選,並註明用電設備及瓦特(W)數,本賽事僅提供110伏特插座規格,未勾選者,一律視為不使用,現場亦不提供其他電源。
- 所有靜態競賽及動態競賽完成後,須保持桌面上及桌面下之清潔,各式容器不得擺放於競賽區域內(包含桌檯下),區域整潔也列入評分考量。
- 活動過程將開放媒體採訪,但以不妨礙參賽者為前提。
- 競賽中所有攝錄影像及相關參賽者創意內容,主辦單位有使用之權利。
-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競賽之獎金,領取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給付額超過20,000元以上即需扣繳10%所得稅。領取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扣繳率為20%,而且不論金額多少均須扣繳稅款及開立扣繳憑單,並於給付日起1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。
- 競賽結果遵照評審評選成績發佈,參賽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。
- 烘焙競賽類若發現有模仿或類似國內外競賽或相關業界雜誌...等曾經發表過的作品,將「不列入評分」,如獲獎後經檢舉查證屬實者,須繳回獎金及獎狀。
- 烘焙競賽參賽者請於活動當天下午頒獎典禮後30分鐘內取回參賽作品,如未於時間內取回,則視為放棄,主辦單位將自行安排清除作品而不另行通知。
- 凡經報名參賽即視為瞭解並同意本活動簡章所訂之各項內容及規定,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,並有權保有競賽過程錄影、拍照及將競賽過程影音剪輯露出之權利。
- 主辦單位在必要情況下,保留所有修改競賽規則之權利,但須於賽前由總裁判長向參賽隊伍說明,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主辦單位最後之公告為準。
- 本競賽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。將統一於活動官方網站公告,請密切留意,不另行各別通知。
獎項/獎勵:
1. 凡報名本競賽者,皆可獲得參賽證明。
2. 總獎金80萬元。
3. 獎金分配如下,另設有最佳精神獎(獎金5,000元1名)。
備註:
1. 烘焙成績於所有競賽結束後一起公佈。
2. 考量競賽品質,評審有權取消、調整該項目競賽名額及獎金。
3. 主辦單位保有最後調整權,將依據最後報名參賽人數做進行得獎比例調整,依主辦單位最後之公告為準。
4. 各組獎金獎牌統一於16:30頒獎典禮頒發(此時間視現場進行調整)
。
賽制評分說明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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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標準
2.
翻糖蛋糕、藝術麵包、奶油蛋糕創意裝飾競賽:
採「積分競賽制」:
以所有評審給分加總後,平均分數給獎,依分數等級頒發獎狀及獎牌。
1)金
牌
:總分達90分(含)以上,頒發金牌及獎狀予以獎勵。
2)銀牌
:總分達85分(含)以上未達90分,頒發銀牌及獎狀予以獎勵。
3)銅牌
:總分達80分(含)以上未達85分,頒發銅牌及獎狀予以獎勵。
4)佳作:總分達75分(含)以上未達80分,頒發佳作獎狀予以獎勵。
3.
咖啡拉花競賽:
1.咖啡拉花採獨立的「一對一PK晉級競賽制」。
2. 詳細咖啡評分標準說明
:
- 整體視覺感受:評審依據個人對此杯飲品的整體視覺感受給予評分。應考慮作品的創意性,是否具充分展現極致拉花技藝且兼具美感的原創設計。本競賽注重參賽者不但能夠充分發揮基本拉花技巧,還可以提升至更高境界的圖樣展現,或是與其他技藝充分結合後的卓越表現。此部分的評分,評審會以一般顧客觀點進行考量。
- 困難性與達成度:製作困難度越高的圖樣且成功完成,得票數越多。如果參賽者嚐試一困難度高的圖樣,但卻沒有成功達成,則得票數較少。
- 成分元素間之對比度:飲品表面的顏色與乾淨純白的奶泡之間呈現鮮明的顏色對比,將可獲得多票。避免表面飲品顏色混濁或模糊。評審會考量參賽者因該圖形的設計會導致crema與奶泡混合或產生些微模糊的情況,但不符合圖形設計導致crema與由牛奶顏色混濁或模糊則會影響得票數。